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全区法院“双节”期间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共执结5157件到位1.7亿元—— 护助弱势群体 重拳猛击“老赖”

2018-03-28 14:32:49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本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罗素梅

  ■核心提示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多年,被法院司法拘留后很快兑现;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法院在春节前将执行款发放到位;“老赖”玩失踪,法院联合通信运营商为其量身定制“失信彩铃”,让其失信行为曝光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根据最高法部署要求,我区法院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交出了一份精彩的“成绩单”。截至2月28日,全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157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其中,为2476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5924.5万元,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

  A 为农民工保驾护航

  2月1日,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向温某等14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95.67万元。

  今年1月25日,某大理石场因不履行支付员工工资,被温某等1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该石场已宣告破产,拍卖所得的款项不能满足所有的债权人,导致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对此,八步区法院对涉及温某等14名农民工工资等债权在分配中实行了优先受偿,足额兑付了95.67万元执行款,让他们安心过年。

  在切实体现人权优先保障制度原则的同时,我区各级法院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配合,对涉民生案件的协助执行等工作快速反应、重点支持、优先办理。桂林市劳动监察部门、保障部门与法院联合督办案件,为149名工人解决了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451余万元,南宁市财政局将建筑公司备存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给62名农民工。

  为了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执行款,法官们尽职尽责地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南宁市民刘女士被施工队负责人王某拖欠工资一年多,她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支付刘女士工资及各项补助,合计2.4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既不申报财产,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他有两个账户的余额虽然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但多次查询结果都不同,法官分析这两个账户应该经常有金额变动,只是每次进出时间差较短。法院立刻对这两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翌日,王某便主动联络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来,我区法院还畅通“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司法网拍优先原则,形成一套快速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机制。在专项行动中,涉民生案件可用执行财产推送网络司法拍卖时间比普通案件要缩短约10天时间。定期通报“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实现民生执行案款尽快发放。

  B  多措并举严惩“老赖”

  “法官,我来还钱了,春节回家车不能坐,酒店不能住,实在太折腾了……”2月23日,被执行人罗某一早就来到桂平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

  2014年7月,罗某驾车发生车祸,造成乘客李某、江某受伤。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赔偿李某、江某近4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只还了9502元就逃之夭夭,法院遂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自尝苦果的罗某处处受限后,只能主动“求还钱”。

  今年“双节”期间,全区129家法院中有80%以上的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规避执行“春节行动”,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节的时机,组织人员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和执行,对被执行人正常生活范围外的消费行为和经济活动进行限制。

  全区法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15类20项信息在线查询。对于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行为,除了进行信用惩戒外,还充分运用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让“老赖”受到法律处罚;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今年春节前夕,东兴法院重点针对一批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突击行动,将30名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带到法院,成功执结案件26件,执行到位标的共计46万元,让大批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实现,安心过年。

  春节前一周,东兴法院还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6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措施。徐某在东兴市某公司上班,每月有固定收入,却欠银行4万余元贷款长期不还,今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将其带到法院后仍拒不还款,遂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徐某算算时间,发现自己要在“高墙”内过年,顿时悔不当初。

  C 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2014年6月4日,何某兰帮何某琴、廖某清理垃圾时,被安装在房屋阳台的简易滑轮砸成高位截瘫,经鉴定为一级残疾。面对巨额的赔偿款项,作为被执行人的何某琴、廖某却无力支付。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几年来,高昂的开支让何某兰一家不堪重负。针对这一情况,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为她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于1月12日对其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让何某兰一家感受到了来自法院的温暖与关爱。

  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我区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近年来,各级法院通过各种渠道,使社会保障体系延伸到司法执行领域,真正打造能够提供基本保障、解决实际困难的“温暖工程”。据统计,今年“双节”期间,全区法院累计发放救助金1159.5万元,救助类型主要涉及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医疗、工伤、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缓免等,有效解决了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对于一些确实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还积极借助主管单位或者社会行业力量找到解决办法,鼓励机关、组织、企业发挥社会职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于一些个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各级法院则借助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通过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工作,寻找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双节”期间,全区通过基层组织协调解决的执行抚养费及赡养费等案件共计508件,有效缓解了亲属之间的矛盾激化。

  自治区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各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法治化水平,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他涉诉信访人解决燃眉之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