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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彭清华陈武等参加审议

2018-03-14 10:05:19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彭清华陈武等参加审议

  广西新闻网北京电(记者 董文锋 陈贻泽)3月1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彭清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陈武及副团长孙大伟、房灵敏、黄世勇、王跃飞、卢献匾参加审议。

  彭清华代表说,监察法草案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符合宪法修改的精神,符合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符合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内容全面,结构完整,体例科学,比较成熟,是一部质量很高的法律草案,完全赞同。监察法经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并颁布后,广西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准确理解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贯彻实施监察法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根据监察法的精神和要求对已经出台的制度进行修改,督促各级监察委员会迅速依法开展工作,依法行使监察权,实现“纪法”“法法”协调衔接,不折不扣地把监察法落到实处,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提供坚强保证。

  陈武代表说,制定国家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重要立法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是建设反腐败体系的重要安排,对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创新性意义;是深入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具有里程碑意义。我完全赞同制定国家监察法。我们要自觉遵法守法用法,推动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房灵敏代表说,监察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创制之举,符合中国特色政治体制和文化特征,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议及时对监察法相关配套法律进行修改,确保法法衔接协调、权限打通、顺利高效。

  黄海龙、崔智友、农融、关礼等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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