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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柳州市柳江县(现柳江区)棋俊通信“0元购机(手机)”陷阱案

2018-03-14 17:32:24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2017年3月1日,柳州市柳江县工商和质监局(以下简称工商质监局)接到梁先生等49名消费者的联名投诉举报称:柳江县棋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以“0元购机”为幌子,诱导消费者以其个人名义采取“虚报、多报”的方式向某消费金融公司办理相当于两倍左右手机价款的消费贷款,然后交由当事人投资运营,以投资运营所得利润返还消费者购买手机款。但事与愿违,出现了消费者频频被金融消费公司催促归还消费贷款本息的情况,因此请求工商质监局维权。

  工商质监局立案调查证实,当事人在开展手机促销活动的过程中,向消费者宣传购买手机不用付款,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由当事人销售门店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深圳市“某某金融服务公司”办理两份消费金融贷款,再由当事人的销售门店帮助消费者把贷款所得金额扣除手机款后的多出部分,投资到深圳‘某某公益投资平台”,消费者就可以通过逐月从该投资平台所得的返利款中足额支付消费金融贷款,从而最终达到抵消全部消费金融贷款,购买手机不用付钱甚至盈利的结果。但事实上,当事人并未按约定为消费者购机款还贷,导致消费者被金融消费公司催促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少数消费者已被迫还贷,多数消费者因逾期未还贷款被消费金融公司索赔贷款滞纳金。当事人辩称由于深圳“某某公益投资平台”中途变故停止返利所致。

  工商质监局据实组织双方调解,经多次对当事人宣传教育,最终促成当事人通过全额承担消费者消费贷款本息偿还,终止消费者金融消费贷款合同的方式,全额退赔梁先生等49名消费者消费贷款本息28万元,并给予消费者每人200-1000元不等的精神赔偿。

  由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西工商部门点评:该消费纠纷为典型的误导消费案件。通过虚假承诺引诱消费者与其达成交易,看似获得了实惠,实则将自己的合法权益置于一个未知状态。要谨记天上没有免费午餐。消费者在办理“0元购机”或者接受其他的“免费消费”商品服务时,要深入充分的了解商家的实际目的,防止落入消费陷阱,谨防此类“消费被贷款”事件再次发生,以避免自己的信誉或财产受损。(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编辑 农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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