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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机关将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8-03-12 17:26:5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   2018-03-11          记者/覃海明

  本报南宁讯 (记者/覃海明)记者从南宁市建委获悉,该市近日印发实施《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今年将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110个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据了解,这是该市首次强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施分类,要求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各城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指导、支持辖区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选择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引导居民单独定时投放有害垃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湿垃圾”可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干垃圾”由居民和社区、物业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今年该市还将推动《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等配套政策,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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