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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玉林市10家企业上榜

2018-01-17 13:45:15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内10家恪守诚信、依法经营、杜绝假劣的保健食品经营守信企业列入广西2017年度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食药监部门对上榜企业动态管理

  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168家企业被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广西2017年度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其中,玉林市10家企业上榜。玉林市北流市城南一路的广西业善医药有限公司、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陆川金穗分店连续三年上榜。

  据了解,“红名单”企业按年度进行考核,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一年。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红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督,若发现企业存在失信行为,将撤销其称号,并在辖区媒体公示。被取消“红名单”资格的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纳入“红名单”评定范围。

  提醒:购买保健品认准“小蓝帽”

  从2017年10月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916家进行检查。

  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被欺骗事件屡见报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保健品价格太高或太低都有猫腻。购买保健品要通过正规渠道,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或发票,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要留心,不要轻信宣称产品可以快速见效、保证有效的宣传。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批准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没有“小蓝帽”标识的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不要相信。同时,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同一类产品,以购买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半年的食用量为宜。

  新闻知多点:

  警惕保健品营销十大“套路”

  记者在梳理近些年发生的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被欺骗事件发现,老年人常被各种营销“套路”蒙骗,得不偿失。下面一起看看记者梳理的十大“套路”。

  免费体检:

  以免费体检为名,在体检报告中捏造指标不合格,怂恿消费者购买其推销的产品。

  “专家”义诊:

  假冒专家或名医办讲座,讲座结束就帮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夸大病情,推销产品。

  健康讲座:

  组织专题讲座,在讲座过程中虚构一些“权威机构”,夸大产品功效。

  免费旅游:

  组织老年朋友参加免费或低价旅游,参观工厂或听讲座,在过程中推销产品。

  【八桂大地、八桂大地-玉林】广西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玉林市10家企业上榜(显示标题:广西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 玉林企业上榜)

  亲情营销:

  销售人员像子女一样对老年人嘘寒问暖,给老人制作衣服,认“干爸”“干妈”,采用免费量血压、参会报到送鸡蛋等“诱惑”,通过建立亲密的联系来推销产品。

  夸大功效:

  打着“国外进口”、高科技、传统秘方、“专供特供”等名号,或者伪造权威证明,夸大产品的功效和适用范围,高价推销普通食品。

  饥饿营销:

  以数量有限、机会难得、量大优惠等“优惠套餐”措辞,诱骗老年朋友一次大量购买同一产品。

  江湖快销:

  商家承诺老年朋友先付钱购买产品,之后退钱,以滚雪球的方式让老年朋友逐次加大投入,最后卷款潜逃。

  雇托游说:

  招聘一群老年人当“托”,在销售人员推销产品时声称“产品使用效果很好”,或者利用老年朋友对身边的朋友、亲戚游说。

  体验营销:

  在社区周边体验店,提供产品让老年朋友上门试用,高价推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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