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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地税税务文书免费邮寄送达

2017-12-11 16:36:4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钦州地税税务文书免费邮寄送达

  12月1日上午,钦州市地税局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启动暨现场推进会在钦州市地税局举行,钦州市地税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钦州分公司签订《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有关规定,推行税务文书邮寄送达业务。这是继委托邮政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征地方税费后,地税与邮政的又一项合作事项,开启了地税与邮政合作升级、共赢发展的新篇章。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利用现有邮政速递资源,发挥其专业优势完成税务文书快捷送达的一种传输方式,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有积极的作用,实现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局面。对税务机关而言,相较于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邮寄送达突出痕迹化管理的理念,降低了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完善了税收执法证据体系,是加强税收征管基础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对纳税人而言,税务文书通过邮政部门送达,相比地税人员直接送达和公告送达,服务体验性更强,避免直接送达刚性接触和担心公告送达而丧失信用顾虑,手段更加温和,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会更强。

  以往地税机关主要采取税务干部进户或纳税人上门领取两种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既加重地税干部的执法负担,又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推广税务文书邮寄送达能有效减少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和对纳税人的打扰,有效降低征纳成本。规范实施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后,此种方式将成为地税部门税务文书送达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税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涉税风险提醒函、税务检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催告书、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其他税务文书等涉税文书都可以通过邮政挂号信函或定制的税务邮政特快专递免费邮寄到纳税人手中,纳税人无需负担任何费用。

  目前,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工作已经在钦州市钦南区地税局试点开展,据统计,该局催报催缴类文书2016年送达量仅138件,2017年1—9月送达量538件,均为直接送达。试点运行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将近两个月以来,邮寄催报催缴类税务文书约1500份,妥投率接近90%,催报催缴率从原来的60%提升到95%。邮寄送达执法文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税务干部的执法意识,实现了催报催缴工作的规范化,另一方面,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提供了更明确的信息提示,使纳税人对欠缴税款税种、税目、时间、金额等信息一目了然,提高了纳税人自主申报、依法申报的意识,实现了由“要我报税”到“我要报税”的转变。先后有700多户次纳税人在接收到税务文书及政策宣传资料后,主动打电话或者直接到基层税务分局实地了解税务文书中涉及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或者变更基础信息的流程,及时掌握自己的涉税信息,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启动暨现场推进会结束后,受邀嘉宾和工作人员到钦南区地税局沙埠税务分局现场观摩税务文书邮寄送达工作流程。(原文编辑:骆万丽作者:伍维樑 黎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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